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确权现场登记公告
文章作者:寿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
尊敬的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社员:
为进一步规范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管理相关工作,保护各社员合法权益,现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本联社社员持股情况进行全面登记确权(以下称“确权”),并委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集中托管,请各位社员按照本公告内容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赴指定地点办理股权确权现场登记手续。
一、基准日
2020年5月14日24时整
二、确权对象
截至基准日本联社的全体社员,包括本联社全体法人社员及自然人社员(含内部职工股)。
三、确权时间
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确权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5号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楼。
附:地址示意图
五、社员办理确权需携带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一式三份,提交复印件的还应当携带原件予以核对,其他材料由本联社提供。
(一)自然人社员(含本联社内部职工社员)所需提交材料:
1.股金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份质押的,提交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5.股份被冻结的,提交法院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冻结文书;(复印件)
6.股份涉及纠纷的,提交诉讼的裁判文书或仲裁的裁决文书;(复印件)
7.社员持有其他银行股份的,提交持股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社员所需资料:
1.股金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6.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法人社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复印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股份被质押的,提交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8.股份被冻结的,提交法院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冻结文书;(复印件)
9.股份涉及纠纷的,提交诉讼的裁判文书或仲裁的裁决文书;(复印件)
10.企业法人社员属于国有企业的,提供国有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股权证明;(复印件)
11.社员持有其他银行股份的,提交持股证明。(复印件)
六、股金证遗失
社员如有股金证遗失的,通过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由本人携身份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提前至本联社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补办手续。
七、重要提示
1. 本次股权确权直接关系到各位社员的权益,请各位社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2. 本次股权确权登记将在本联社聘请的专业律师现场见证下进行。如股份权属尚未明晰或有争议,或社员资格、股份比例等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本联社将暂不办理股权确权手续,待相关问题依法解决后再进行股权确权。
3. 因社员未按时参加本次股权确权,或未按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要求提供确权资料,导致相关股份状况无法进行确认的,由社员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确认股权的,经提前与本联社协商一致,可另行确定确权地点。
4.本次股权确权不向社员收取任何费用,为保证确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社员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从速办理。(超过公告确权时间未办理的,后续费用将由社员自行承担)
5. 现场集中登记确权期间,本联社将暂停办理股份转让、股份质押业务。
6. 本次确权手续办理完成后,如社员在确权中所提供的信息发生变更的,请于变更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本联社确权工作人员联系,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7. 因疫情原因,请前往现场确权的社员做好疫情防范,戴好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并配合现场人员的工作安排,取号排队,按顺序进行现场确权工作。
七、联系及咨询
关于本次确权如有任何疑问需要沟通或咨询的,均请及时与本联社联系:
联系人:郑仕存,电话:13809569560 固定电话:0593-5522885
联系人:吴秀琳,电话:19905030951 固定电话:0593-5522885
特此公告!
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0年5月14日
附:1.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社员)
2.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社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